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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CNAs TOTOs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处理的通知
    发布日期:2014-03-05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710

    各有关实验室:
          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组织,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/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实施的“CNAS T07OS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”能力验证计划已完成。现将本计划的最终报告、结果通知单及结果处理的通知发送你处,请各有关实验室遵照执行。本次计划要求实验室测定塑料的拉伸强度、拉伸屈服应变和断裂标称应变。共153个实验室报名参加了本次计划,每个实验室被赋予一个代码。代码为OO7、015、020、024、026、036、042、046、047、 052、 054、 061、 062、 069、 073、 077、 078、 084、 088、 090、106、 107、 109、 111、 114、 119、 121、 122、 123、 128、 130、132、136、137、148和1⒛的实验室的结果中出现了不满意结果。根据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本次计划果,CNAS作出如下决定:
    1、对结果满意的实验室,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。
    2、对结果有问题的实验室,应自行开展纠正或预防措施。
    3、对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,如不满意结果的项目已获CNAS认可,

          要求实验室相应项目的证书或报告自行暂停使用CNAS的认可标识,开展整改活动。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应在1gO天内完成,并将整改
    结果于zO14年8月25日前通报CNAS认可五处,对逾期未通报整改结果的实验室,CNAS将视其为未按期开展纠正措施,从而撤销其相应能力认可资格。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:实验室自行暂停使用认可标识的时间,采取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的验证方式、恢复使用认可标识的时间等概要信息。实验室要保存上述记录以各评审组检查。拟以参加测量审核方式来验证纠正措施有效性的实验室,可与本次计划的实施机构联系。如果实验室的结果虽不满意,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标准所规定的判定要求,实验室可不暂停使用认可标识,但仍需尽快自查偏离较大的原因,并将自行确认情况说明于zO14年8月25日前报告CNAS认可五处。对逾期未通报确认结果的实验室,CNAS将撤销其相应能力认可资格。
       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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