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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验室认可授权签字人的数量多少较为合适?
    发布日期:2014-04-23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208
         有的实验室规定专业科室正/副主任、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、技术管理层的人员均可签发报告/证书,无先后之分。有的实验室规定先正后副,正职在时正职签,正职不在时副职签,两者都不在时由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;倘若全不在,则交技术管理层的人员签。这样有多人签发报告/证书,不同的人把握标准可能不一,报告/证书的质量就容易滑入失控状态。

    实验室在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会推荐授权签字人时,既要考虑被授权人的能力和资格条件,也要满足实验室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。根据CNAS/AR042003《认可标志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》的规定,带认可标志报告或证书和带有对本机构认可状态的声明内容的文件,必须由CNAS批准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签发,其他人员不得签发。经批准的授权人不在的情况下,在报告和证书上应限制使用认可标志或对认可状态的其他声明。:也就是说,经批准的授权签字人无权委托他人代为签发报告/证书。为此,有的实验室为确保报告/证书质量,申报时严格控制授权签字人数,一个专业仅推荐一个授权人。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有不便之处,一旦该人离开实验室,报告/证书就因无人签发而无法及时交付顾客。有的实验室为了方便业务开展,对同一专业领域授权多人,却无法保证这些人都能满足与检测/校准技术接触紧密的要求。因此,实验室必须综合考虑,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做出正确决策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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